這個主要涉及法律關系的認定。
若是問題所述情況,一般來說應當屬于承攬關系。
對于承攬關系來說,因履行承攬合同所產生的風險,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承擔,定作人一般不承擔責任,除非定作人存在過錯,由定作人依據過錯責任的大小承擔責任。
所以,原則上的承攬法律關系來說,承攬人需要承擔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風險,定作人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當然,很多家屬都會以是雇傭關系為由提起訴訟,要求雇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這兩者,在實踐中有時確實會存在模糊而難以區分。
一般來說,標的物不同是區分承攬與雇傭的關鍵點。承攬關系中,承攬人不僅要以自己的技能、設備為一定工作,而且要求這種工作要有成果,并將這種成果交付給定作人,即承攬合同的標的物包含了承攬人特定技能的工作成果。而雇傭合同的標的只是受雇人提供勞務本身,并不要求受雇人勞動本身要有成果。
但是,因為 空調安裝畢竟屬于高空作業,具有一定的危險性,若是家里人員在整個安裝過程存在過錯,則難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例如,主人委托的安調安裝師傅不是專業人員,也沒有相應的工作資質,導致出現事故,則有可能被判決承擔責任。再例如,若空調師傅按照過程中,提供了相應的設備設施,因為這些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產生事故,也難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再例如,業主在空調安裝過程有指示并且存在指示錯誤等情形導致事故產生,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那么,要防止家中在安裝空調時發生一些事故或意外,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,作為房主應注意3個方面的問題:
第一、就是你購買空調時,只要購買到那一家的品牌,就要在購買的相關手續上約定:空調的安裝由品牌經銷商來承擔,并具體派遣安裝師傅。這樣做,安裝師傅到你家安裝空調,無論發生什么意外事故,都與你無關。因為你與經銷商的購買約定就是包含了安裝這一環節。
第二、就是你在購買某一家品牌空調時,沒有讓這一家品牌空調的師傅來安裝,而是找了社會上別的師傅來安裝,這個時候如果發生意外事故,你作為房主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的。因為你違反了購買空調時的約定,私自找人安裝,這就是你的責任了。
第三、就是你在家中的空調需要挪動位置或更換地點時,也盡量要找到本品牌的銷后服務中心來安排安裝師傅,這也是銷后服務的一項內容。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意外,你也可以規避責任。
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請工人來家里干活或者是幫忙,而對于一些有一定危險性,我們就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到工人的人身安全問題。當然,我們肯定不能說當意外發生了再去思考這些事,那么這種情況下的具體賠償責任是怎么判定的呢?
雇傭關系雇主需要承擔主要責任
首先,從法律上來說,這樣主要看來干活的人跟你之間簽署的是什么合同,如果說雙方之間簽署的是雇傭合同。也就是說,你給錢,你指揮,然后對方干活。那么,這種情況下,雇主是要承擔主要事故責任的。就拿裝空調這個事來說,如果說是雇傭關系,那么就意味著雇員是在雇主的指揮下干活的。就代表著雇主是在指揮雇員做事,那么出事了,自然雇主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。
畢竟,裝空調也是個危險活,如果雇主無法對安全系數做出判斷,而對雇員進行指揮,顯然是有問題的。總不能說,明明這個事情很危險,基本是常人不可能完成的操作,然后你還指揮讓對方去做,出事了,你說跟你沒關系吧,顯然是不公平的。
承攬合同房主無需擔責
然后,如果說房主和工人之間簽署的是承攬合同,也就是說,雇主把這件事完全承包給了干活的工人。那么,這就意味著活兒怎么干,能不能干都工人自己決定。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了意外,那么就由工人自己承擔全部責任。
因為,這種情況下就意味著,如果說這事有危險,那么工人是可以選擇不做的,或者說,工人有責任通過自己的專業能力判斷這事自己做不了。但是,如果因為自己不自量力而出了意外,那肯定是要自己為自己負責的。畢竟,賺這個錢,就要擔這個風險。
不過,現實生活中,大部分情況下不會簽什么合同,那么一般就認為是雇傭關系,也就是說沒簽合同,房主就要承擔一部分責任。而具體賠多少錢,那就要看雙方在這件事中的具體責任了。
所以,不管是雇主也好,雇員也罷,還是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做事能夠細致一點,該認真嚴謹的就認真嚴謹一些。對自己負責,也是對他人負責。 |